發布時間:2023-09-25發布者:管理員R點擊次數:2155
本項目的工程任務以防洪排澇為主,結合改善區域水生態環境。護岸工程、閘站工程的建設可以保證區域的防洪安全,提高項目區的整體排澇能力,增加區域水域面積,從而改善區域水環境。
工程建設符合產業政策、相關水利規劃等要求,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及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的要求。工程建設期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會對水、氣、聲環境及生態環境等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但這些不利影響是局部和暫時的。運行期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在加強環境管理和采取適當的措施后,可以基本控制污染和減少影響。總之,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工程的有利影響是主要的,不利影響是次要的、局部的,并可通過采取相應措施予以減少,不存在制約工程建設的重大環境問題。從環保角度來說,本工程的建設是可行的。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保法規,充分落實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監理,確保滿足環保措施“三同時”等要求。
本次公示期間,公眾可向評價單位查閱環評文件,必要時公眾可向建設單位索要補充信息,聯系方式見后。公示期限為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3日。
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可能受本項目影響的居民、企事業單位以及利益相關者。
主要事項:征求公眾對本項目工程設計、施工和運行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意見。①設計、施工和運行期環境影響問題;②希望采取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③公眾對擬建工程的態度等。
相關單位及個人在公示期內可通過電話、傳真、信函等方式,表達對本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