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2-09發布者:管理員C點擊次數:1777
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驗收意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2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2021年1月11日召開了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有浙江殼牌燃油有限公司、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杭州科桓環境技術有限公司、浙江環正環境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3位專家,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與會人員先后聽取了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對項目建設和環境保護執行情況,監測單位對項目竣工驗收監測情況內容的介紹,經認真討論形成以下意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3月12日,于2018年06月26日取得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換發的《營業執照》,地點位于溫州市下橋路24-1號,注冊資本壹佰伍拾萬元整,經營范圍為汽油(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經營)、柴油、水果、蔬菜的零售;潤滑油的銷售;汽車清洗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2020年6月,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重氏環境資源有限公司編制了《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并于2020年6月8日由溫州市生態環境局鹿城分局同意備案(溫環鹿改備[2020]428號)。
企業于2020年12月委托浙江環正環境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驗收監測。根據驗收監測結果,結合項目備案意見及企業承諾整改內容的落實情況、環保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編制了驗收監測報告。
二、工程變動情況
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已基本按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和備案意見落實建設,員工食堂取消建設,總體上無重大變動現象。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含油廢水經隔油處理后納管排入溫州市西片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罐裝、儲存、加油等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已設置一次、二次油氣回收裝置。
3、噪聲
4、固(液)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機械擦拭產生的廢抹布、油罐清洗產生的廢油渣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本項目已設置危險固廢暫存場所。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如下。
在監測日工況條件下,生活污水出口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的三級限值要求;其中氨氮、總磷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限值要求。
2、噪聲
在監測日工況條件下,項目晝間廠界環境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標準要求。
3、廢氣
在監測日工況條件下,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 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級標準。
4、固廢
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廢抹布、廢油渣、生活垃圾。本項目已設置危險固廢暫存場所。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綜合結論,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較小,與《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中影響評價結論基本一致。
六、驗收結論與后續要求
1、驗收結論
經檢查,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手續完備,基本執行了“三同時”的要求,主要環保治理設施已基本按照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備案意見的要求落實;根據驗收監測報告結論,項目廢水、廢氣、噪聲能達標排放,已設置規范的危險廢物暫存場所。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基本具備驗收條件,驗收工作組原則同意通過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2、后續要求
(1)驗收監測報告
a. 進一步梳理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備案時提出的整改項目及實際落實情況;
b. 補充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性壓力檢測結果。
(2)建設單位
a. 與有資質單位簽訂廢抹布、廢油渣委托處置合同,并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和轉移聯單制度;
b. 設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統、事故應急池,并配備緊急切斷閥門。
c. 完善環保管理隊伍及管理制度建設,落實環保管理工作;
d.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范落實驗收報告的編制,裝訂成冊存檔;按要求落實后階段涉及的驗收公示等相關工作,廣泛聽取并落實公眾的合理化意見與建議。
附:驗收工作組名單
溫州市農資加油站有限公司
日期: 2021-01-11